招标作为一种主要的采购手段,而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销售方式,已经日渐频繁地进入到千万家企业的日常工作。
招标作为一种主要的采购手段,而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销售方式,已经日渐频繁地进入到千万家企业的日常工作。
随着国家招投标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大,以往纯靠关系就能拿到投标业务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规范化的招投标运作是大势所趋!
因此,培养明晰招投标法规和规范化招投标流程,掌握熟练高超的招投标技巧的从业人员,成为了每一个企业的当务之急。
1、如何正确解读招标文件的含义
2、如何有效沟通以掌握信息
3、如何制作优质的投标文件
4、如何进行精准的报价
5、如何在课后化为实际行动
一、招投标法规与风险防范
●新常态下招投标采购的“五化”特征
●招投标是场没有硝烟的优势博弈商战
●招投标的法律与法规依据
●招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的权责分工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责分工
●政府采购各职能部门的监管权责及分工
●国家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与规模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的条件与审批
●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与后审
●如何设置资质预审中注册资金的要求?
●如何设置资格预审中业绩的要求?
●如何设置资格预审中专利与奖项的加分?
●如何识别与应对友商在资审中不必要的高资质条件的设置?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如何修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担保与履约担保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之间串标的法律规定与证据识别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标的法律规定与证据识别
●关于挂靠投标的风险与识别
●关于挂靠投标的风险与识别
●识别对手投标方四大弄虚作假行为
●开标前十大废标原因与注意事项
●开标的法律流程与注意事项
●开标后的十大废标原因与注意事项
●哪些是投标过程中的实质性响应
●关于标的
●评标流程
●最低评标价法与综合评标法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中标与中标通知书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
●关于中标后合同的转包与分包
●投标过程中的异议处理、
●投标后的申诉处理
二、电子招投标流程与风险管控
●电子招投标三大平台及其相互关系
●电子招投标网络文件流转流程
●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四大模块
●招投标交易平台给投标人开放的系列功能与服务
●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标之对比
●平台信息服务内容
●电子招标的公告制度
●投标人的注册于资审
●电子文件的加密与解密
●资审文件于投标文件的提交通道
●在线答疑于澄清
●在线开标与中标结果信息公示
●电子招投标的申诉
●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三、控标—如何在投标前建立先发优势
●项目突破策略的四个层级
●建立优势控标之一:塑造差异化的客户价值,影响客户需求
●建立优势控标之二:参与并影响入围门槛、技术条件与评分规则
●招投标的本质就是控制与反控制
●影响招标文件和评分规则的5个步骤
●控标风险补救措施
●建立优势控标之三:制定并实施竞争策略影响关键竞争对手
四、投标—如何在投标过程中精心策划与有效控制
●招投标活动相关方利益与诉求分析
●招投标的三个理念:标书是本/分数是命/规则是金
●招标流程与投标流程
●招标文件的阅读与理解
●招标文件的核心要素
●在招标文件中寻找设置的陷阱
●投标策划与计划
●报价策划的四个要素(客户/成本/目标/对手)分析
●报价的依据与方法
●多标段的价格策划
●评委对标书的主关与客观评分要素
●提高评委主观打分的4个赢分要素
●读透招标文件的5个维度
●标书编制的5字真经
●标书编制的四大胜招
●标书编写的注意事项
●技术部分编写要求
●商务部分编写要求
●偏离表填写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优化编写方法
●售后服务和培训模块优化编写方法
●签字与盖章的要求与注意事项
●标书的版式与格式要求
●标书的装订与密封要求
●常规投标过程的30种废标失误总结
●标书审核的10大要点
五、赢标—招标过程与现场控制策略
●开标流程的注意节点
●如何帮助专家屏蔽对手
●传统投标布局和控局的三大思路与弊端
●如何合法合规的影响评标专家
●对中标结果的异议与申诉
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采购招投标讲师,有15年开发区甲方招标采购工作经历,12年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10年评审专 家工作经验,主编出版了《政府采购评审专 家工作指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战指南》...
招投标营销讲师,招投标营销视频节目《中标必 过81道关》主讲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国人保健康集团等多家企业集团的招投标事务顾问,有十多年上市公司营销老总经历,长期主管营销招投标工作,身经百战...
何老师一直专注于招投标采购、审计领域,曾在中远集团、中船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担任合格供应商的负责人,自主创业先后做过“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机构代表”等工作,熟悉针对政府、央企、军队、事业单位的招采流程...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按时到达指定现场,确认唱标人唱出的相关事项,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在评标过程中,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但投标人不得主动澄清、说明,也不得借助澄清、说明的机会,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