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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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保健医生,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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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婴健康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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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月子会所、家政服务从事营养配餐人员及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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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事食疗调理、营养干预、健康管理、药膳养生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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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康复保健、健身塑形、美容养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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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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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营养、健康知识感兴趣的个人和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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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想要经过健康的饮食调理身体健康的人群,如减肥、三高、肿瘤等人群
课程内容
按照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制订教学大纲授课:
(一)基础课程大纲
1.职业道德
2.医学基础知识
3.营养学基础知识
4.各类人群营养知识
5.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
6.公共营养
7.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
8.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二)四级技能培训大纲
章节内容
**章膳食调查与评价
第二章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第三章膳食指导和评估
第四章食品营养评价
第五章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三)三级技能培训大纲
章节内容
**章膳食调查与评价
第二章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第三章营养咨询和教育
第四章食品营养评价
第五章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1.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