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苏州会计职称 >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
预约试听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上元教育】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专注学习效果的职业教育机构”

“有温度有思想的教育培训机构”

“不普通的职业培训机构”没错,这都是我们,上元教育。

我们在做**有态度的职业教育培训。

简言之,我们是——企业挚友提供零距离人才培训学员顾问提供高逼格知识能量

  温馨提示  

更多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资讯、更多优惠活动! 请联系在线客服  或者  电话:13861302024


【MACC管理会计】

为什么要学MACC?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1)国际认证的专业:IMA国际认证参考国际化的课程。

(2)普视化、大众化:门槛低、报名费用低、前期**率高。

(3)政策导向:IMA与财政部频繁的交流,并且得到了财政部正面的肯定。

(4)符合国情:在中国得到行业与企、事业单位的认可,聘请了中国顾问专家团队,为教研、课程、产品的开发做支持。

  温馨提示  

更多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资讯、更多优惠活动! 请联系在线客服  或者  电话:13861302024


【会计课程】        

会计是一种非常讲究实际经验和专业技巧的职业。以会计作为职业,你可以了解企业的运行机制,你可以知晓公司的组织架构。随着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职业呈现如下特点:热门专业,高薪职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社会上各种企事业单位对会计的需求大大增加,会计成为更加热门的专业。如今无论是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亦或是企事业单位无不都需要会计。由于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需要财会人员来保证正常的运营,可以说会计人员是企业的核心人员之一,是机构运转的关键角色,是一个永不衰退的高薪职业。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零基础又怎样?

拿到上岗证,立即上岗!—— No Problem!

做账实操很难又怎样?

破解真账36计 高级大会计—— You Are!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温馨提示  

更多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资讯、更多优惠活动! 请联系在线客服  或者  电话:13861302024


【上元教育】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上元教育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苏州,是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跑者。以品牌化运营模式和出色的办学能力发展成为强大的职业培训综合体,是华东区域颇具影响力的职业培训机构,更将成为中国职业培训学校的标杆。

发展十余年来,已经先后在江苏的苏州、南京、无锡、常州、扬州、泰州、徐州、宿迁、浙江的杭州、宁波、金华、嘉兴、绍兴,安徽的芜湖、滁州、以及上海等地成立了分校,截止到2017年9月,上元教育的发展版图上已经有近60多所分校,未来还将继续发展壮大,到2019年,分校数量将达到100所以上。上元教育目前每年学员数量超120000人次,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达1200000人。


吴中区cma认证培训学校


生产加工型企业生产产品报废的处理



【问】我是一家生产加工型企业,我公司每月生产的产品有7%左右不合格,每月比较均衡,请问,这部分报废产品的原材料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报废的产品需要税务部门做认定才能在所税税前扣除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在增值税处理方面, 由于贵公司生产不合格品所产生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又依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条,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贵公司所发生的上述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苏州上元小语种培训

进入机构首页
苏州新区上元教育

上课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388号X2创意街区3号楼B栋

预约试听

倒计时:
11 : 58 : 41
其他试听课程
机构全部课程

学校课程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