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教育】
“专注学习效果的职业教育机构”
“有温度有思想的教育培训机构”
“不普通的职业培训机构”没错,这都是我们,上元教育。
我们在做**有态度的职业教育培训。
简言之,我们是——企业挚友提供零距离人才培训学员顾问提供高逼格知识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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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C管理会计】
MACC到底是什么?
MACC管理会计能力素质认证课程是以IMA管理会计能力素质框架为基础。以MACC专家顾问委员会中美各界管理会计专家的研究理念为依托。
适用于国内企业转型及财务人士能力素质转型提升的普适性认证课程。管理会计被纳入《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管理会计人才。
"你属于"
0基础想转行的人员:就业需要,想掌握技能,顺利转入会计行业
小企业主or管理人员:非财务人员工作需要,与财务沟通,需要懂得财务方面的知识
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理论基础,缺乏实操技能,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就业无门
现有从事会计人员提升:渴求高薪,岗位晋升、跳槽需要,专业深度能力快速提升,扩展财会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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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试】
考5年CPA都没过,还有必要坚持吗?
我们都知道要考一个注册会计师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而且难度也是相当大,有很多人考了5年直到成绩都过期了还是没能拿下这个证。那么就有很多人担心,这个证含金量到底高不高,值不值得我花费那么多时间和金钱去备考!下面就和上元会计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个CPA考了5年还没有过到底还要不要考!
CPA是一个热门职业
CPA是高收入职业。我国近年注册会计考试报名人数每年都保持在60万人左右,特别在大注会事务所,年薪有几十万不是梦。
行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事务所的成立,我国对CPA人才需要比较大,目前CPA行业的人才缺口依然很大。
社会对CPA专业人才的需求大
CPA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经验培养的能力都比较强,通晓专业技术知识和国际事务的会计人才更为抢手。是各大企业和金融证券机构竞相争抢的对象。
CPA就业率高,就业前景好
在高等院校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比较高,进入中国境内的国际会计公司以及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进入国内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以及政府部门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或者在其他领域就业,或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留学收入中等水平,就业率高,而且就业前景好。
拿到CPA证书之后的薪资问题
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你注册会计师工资不是统一的。目前注册会计师工资的计算方法各不相同,每个事务所的规定也不一样,但一般是底薪 再加提成,各种补贴。
注册会计师是财会、审计方面的高端人才,是一种比较稀缺的人才资源,不管是事务所还是其它企业事业单位,如果想聘用这样的人才,一般都会给比较高的工资。
在事务所的项目经理或者副总、总级别或者在企业当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可能年薪在十几万以上。如果在大型注会事务所或四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又是另外一个等级了。
所以从上面几个方面来看,CPA在中国含金量高,认可度也比较高。
有很多人考下这个证不只用了五年,但是当你拿到证书后,生活也将会柳暗花明了~
如果你选对了一家会计培训机构,绝对会给你注册会计师考过机率增加不少!学会计到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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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C管理会计】
为什么要学MACC?
(1)国际认证的专业:IMA国际认证参考国际化的课程。
(2)普视化、大众化:门槛低、报名费用低、前期**率高。
(3)政策导向:IMA与财政部频繁的交流,并且得到了财政部正面的肯定。
(4)符合国情:在中国得到行业与企、事业单位的认可,聘请了中国顾问专家团队,为教研、课程、产品的开发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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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新变化 5月1日起施行
近期,财政部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令第80号发布了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总结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新《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给出的回答。
问:请介绍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为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1994年印发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2005年对其修订后印发了财政部第27号令,即原《办法》,明确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条件、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要求和程序、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要求。经过20年发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达1万多家,从业人员近10万人,业务收入近百亿元,形成了一支新兴的会计服务力量。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企业会计人员短缺的矛盾,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了我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等一系列改革,要求我们进一步改进代理记账资格管理和代理记账行业监管。2014年8月以来,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赴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开展调研,听取代理记账机构、小企业以及地方财政、税务、工商等监管部门对原《办法》的意见。2015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后形成《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2015年9月,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集中研究讨论《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对修订草案予以完善,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终形成新《管理办法》。2016年2月17日,新《管理办法》以财政部令第80号正式发布。
问:与原《办法》相比,新《管理办法》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答:新《管理办法》共30条,与原《办法》相比,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条件相应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并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交的六项材料简化为四项。此外,为方便申请人开展业务,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新设分支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向其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即可,其新设分支机构无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是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企业应当自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变更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审批机关在批准代理记账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机关也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新《管理办法》加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强化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后续监管,加大了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对于无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违规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四是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行业自律是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补充。为更好地提升行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问: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管理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管理有两项重大改革:一是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再受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即可,代理记账机构无需重新申请证书。二是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由财政部统一印制改为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新《管理办法》实施后,财政部将不再印制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改由各地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样式自行印制。
问:新《管理办法》明确了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有关要求,请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答:随着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一些规模较大的代理记账机构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目前,各地区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尚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理记账机构的跨区域发展。为此,新《管理办法》明确了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有关要求:一是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三是代理记账机构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问:财政部对贯彻落实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求?
答:
一是做好宣传培训和制定配套措施。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市、县级会计管理机构和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培训,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在宽松准入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信息报告和公示义务,增强代理记账机构信息的透明度;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监管制度,配备必要的执法力量,强化后续监管。
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各地财政部门应在积极推行代理记账资格审批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依托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获取拟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的工商登记信息和反馈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发挥协同监管合力。
三是加强行业宣传力度。各地财政部门应**宣传代理记账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增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对代理记账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的社会认可度;代理记账机构自身应注重品牌宣传,主动宣传代理记账的工作方式和主要优势。
四是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各地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引导和鼓励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自愿有序加入本地区行业协会,发挥和借重行业协会在权益保护、信用评价、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注:综合自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