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风险应对培训导读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经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是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是力度蕞大、影响蕞为广泛的一次改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提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这次新个人所得税法打造了六个方面的制度创新,第 一个是打造了自行申报,第二个是纳税人识别号,第三个是反避税条款,第四个是部门信息共享,第五个是部门协同管理,第六个是纳税信用运用。
此次修法会给纳税人带来哪些影响?个税征管和稽查的重点方向在哪里?作为纳税人,如何理解此次个税改革内容?应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以应对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防范个税风险?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征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更加精准! 企业如何应对?
1、了解当前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掌握社保入税政策的分析解读,了解相关政策对企业员工的影响分析;
3、学习掌握新个税法的主要内容及个税扣缴申报操作要点;
4、学习掌握新个税法下的企业风险防范与应对。
第 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与应对
一、蕞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案例解析
(一)明确居民身份的概念和判定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工资和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五)免纳个人所得税
(六)减征个人所得税
(七)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八)纳税申报
(九)增加反避税条款
(十)各部门协作
(十一)个税的征收管理
(十二)个税法实施日期
二、个人所得税难点热点问题解析
(一)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
(二)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处理
(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税处理
(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五)财产租赁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
(七)偶然所得
(八)个税稽查风险点规避
(九)个税筹划风险与方法
第二部分: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企业影响及应对
一、社保新政
(一)代收和征收的区别
(二)人社部发[2018]25号、国发〔2018〕18号、税总函[2018]176号
(三)部分省市文件
二、税务局社保征管
三、社保基数与税务信息比对风险
(一)数字之间的关联性
(二)税务局社保漏洞疑点分析
(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构成
(四)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五)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六)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特殊情况处理
(七)缴纳社保与个税的基数是否必须一致?企业如何来平衡税收、社保、工资几者关系?怎么发工资和缴社保、个税对企业有利?
四、社保由税务征收后,企业合规化用工成本增加,职工承担费用增加
五、税务稽查可以查社保吗?
六、在社保费领域有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人会被采取哪些惩戒?
七、企业社保的补缴
(一)会不会追补以前年度少缴的社保?
(二)会不会有罚款?
八、企业社保追诉期
九、税务征收后社保登记、申报、缴纳影响及风险应对10策
(一)社保登记、申报、缴纳
(二)如何合理的“避”社保
(三)社保缴纳的几个误区(别多缴社保)
十、私下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的法律后果
十一、未缴纳社保的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十二、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能否在个税前扣除?
十三、社保的涉税及账务处理
章从大老师的讲的太精彩了,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原来财税对企业那么重要,给了企业挖潜增效和决策的工具,听得懂,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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