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风险应对培训导读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确立的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的全面实施,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将迎来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将2019年度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确立的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的全面实施,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将迎来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将2019年度内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平时预扣预缴的基础上,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汇缴多退少补。
1、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了解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2、了解年度汇算清缴需要准备的事项
3、掌握年度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与办法
4、掌握办理补税或退税的事项
5、学会手机APP或网页 Web 端汇算清缴操作
第 一节:企业已进入“四全四环”的时代风险解析
一、四全时代:全透明、全痕迹、全信用、全追责
二、四环时代:税务闭环、银行闭环、社保闭环、信息闭环
第二节:新个税法税改五大“亮点”中的“污点”清理
一、修正案解决了“人”的问题
二、实行综合征税
三、调整税率结构
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六、修正案改为按年申报
第三节:新个税法修改部分的“暗藏杀机”与应对
一、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玄机”
二、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三、“三大”所得税的税率之间的“博弈“
四、“免纳”修改为“免征”之“坑”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之“坑”
六、“劳务报酬所得等”以收入“减除”后计算要领
七、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纳税调整的“风险”
八、将第八条改为两条分别修改为第九条&第十条“暗藏玄机”
九、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暗藏玄机”
十、增加一条“信息传递”作为第十五条“暗藏玄机”
十一、第十条改为第十六条&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条“暗藏玄机”
十二、第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修改“风险”
第四节:税局针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杀机重重”与应对
一、一人一税号,避税难度猛增
二、强大的金税三期大系统
三、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四、现金发放工资还合理吗
五、几种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六、会计想在工资上做手脚风险很大
第五节:个人所有收入在税务“严密监控”之下与应对
一、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的税务与银行共享信息比对
二、多处发放工资的身份证号预警机制
三、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他单位为兼职的风险
四、全部为兼职的缴纳个人所得税风险
五、虚列的工资额抵用成本的全部剔除&补交企业所得税&数倍罚款
六、工资金额大于社保申报金额&工资人数大于社保申报人数风险
第七节:高管及外籍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一、“范冰冰” 式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二、“交叉式” 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三、外籍人士的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四、百万及千万年薪的个税筹划技巧
五、差旅费补贴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六、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七、发票冲抵避税方式与操作细节案例解析
八、收入高&分批次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九、提高福利降工资避税方式与案例解析
十、子女赡养&子女支出&规避“单身税”等筹划法
第八节:CRS下高净值人士财产隐身与税务筹划
一、CRS政策与FATCA法案在中国的实施方法
二、CRS信息交换的金融机构与金融账户范围
三、CRS信息交换的非居民金融账户&非居民
四、CRS信息交换的账户持有人与控制人
五、CRS信息交换的账户加总余额与应对
六、高净值账户的信息交换与税收调查程序
七、需要特别关注CRS信息交换的主要人群
八、CRS全球征税下财产隐身与合理避税方法
听了老师的课程,跟传统的财务理论课完全不同,老师经过大量自身的实战案例,把理论讲透的同时,还带着很强的情景感,直接连贯,清楚明白,很有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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