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流程介绍
领取二建合格证书后,考生要格外关注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流程比较繁琐,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比较多。今天,泰州优路教育就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流程分享给大家。
受理
1、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受聘于一家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并与聘用执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当地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申请材料。
初审
标准:(1)申请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当地行政区域内);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
复审
标准:符合当地省份《_____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复审。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
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
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准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将审批结果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准予变更注册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注: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和送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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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陆续公布,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而言,接下来比较关注的事情莫过于证书领取了。为帮助考生顺利领取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泰州优路教育特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详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书领取方式 ①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②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证书领取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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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 1、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受聘于一家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并与聘用执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当地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申请材料。 二.初审 2初审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当地行政区域内);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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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开考一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才能正式执业。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5月报名,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一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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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对持证人而言意义非凡,很多人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学习才能取得。那么,如果持证人不小心丢了二建注册证书怎么办呢?去哪里进行补办呢?优路教育针对这个问题,特搜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丢失补办相关问题解答。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参考流程: 首先需要挂失。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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