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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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们打破常规,帮你重新定义一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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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方向:【银卡/金卡/白金卡班】:十大实务方向 【铂金/钻石班】:建筑、机电、市政、公路、水利、通信 【总裁班】:建筑、机电、市政
课程模块:基础预习、 3D教材精讲、 3D精讲习题、 3D考前串讲、 考点密训
配套资料:基础知识与通关必备、 历年真题详解、 学科精粹、 模拟题库、 速通宝典、 密训试卷
课程说明:配套服务:金卡班学习资料包、进度提醒学习督促、快速答疑
课程保障:考试不过科目,享受第二年免学费辅导课程
适合人群:工程本专业、工作太忙没时间参加面授、学习自律性强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在资质认定方面的必要性额明确,使得施工企业专业资质对建造师的人数、专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
依据历年考情及教学经验,剖析历年考试概况与命题方向,重点解读重难易错知识,专题化剖析高分值章节,帮助学员预知学习重点与方向。
联手行业核心师资,增加精讲时长,全面梳理教材,突出重难易错知识点,帮助学员搭建框架,夯实基础。
与精讲对搭的课程,实现精讲有考点,训练有习题,讲练相结合,阶段巩固消化所学内容。
教材知识点串讲分析,专用题集训练强化,并预测考点和重要的方向,让学员能够掌握应考内容。
核心师资专项打造两套试卷,讲授核心知识点与答题技巧方法,学员模拟练习,强化提升做题速度与答题能力。
针对管理案例专项5大方向和案例识图专项4大方向,结合技术与案例题,用大量的现场和技术简图的形式,分析实务案例中考图的知识点。
全国同步高清网络直播。根据近3年考试动向,结合历年真题,剖析高频考点,并结合相关信息进行考点的圈定和梳理。
面授集训。预测热门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梳理,提升考前做题速度和准确率,真正达到“会做题,做对题”的效果。
海量题库,配套“文字+音频+视频”解析,手机APP随时随地畅享学习;智能分析高频易错题及学习效果,专职教研及时反馈跟进。
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面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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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600余名专业师资,已在全国众多城市开设了200余家直营分校。
主营项目包括:
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医药类——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
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
【摘要】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报考一级建造师的热度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的含金率有事实为依据。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一、合同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
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