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53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适应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我区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我中心决定举办第153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三年工作经验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的幼儿园正、副园长或有学习需要的其他幼教工作者。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研修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三、培训安排
2016年3月23—4月14日为网上报名时间
**阶段:集中学习,2016年4月14—21日。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学院
第二阶段:在岗自学、完成作业及论文,2016年4月22日至5月31日。
第三阶段:基地幼儿园研修,2016年6月。
四、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培训学员必须参加各阶段的学习活动。在集中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及论文,并参加考试。在实践活动期间要参加交流研讨、基地研修等活动,并撰写研修报告。学习结束后,**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
五、收费
(一)培训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1500元(含教材),第三阶段外出到基地幼儿园研修费用另计(约800元)。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4月14日接受报名。
幼儿园园长证直通班:2500元,保育员1000元(名额有限,每期接收10人,请咨询黄老师)
联系人:阳老师13647813730 QQ2237311379
(三)报名须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交到我中心,并提供2寸电子版蓝底证件照一张。
备注: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