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培训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008年下半年在广西试点,2009年作为正式开始开考,此项目由人力资源和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一级全国通用.
一、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二、考试形式
1、理论知识考试2、专业技能考核 3、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凡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等级**,全国通用.
三、开课/申报/考试时间
开课时间:2017年2月11月,考试时间:20017年5月 11月
四、收费标准 详情请咨询客服
五、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Ø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者.
Ø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者.
Ø 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者.
Ø 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