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是应《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作为落实安全责任的主体,降低企业风险,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是企业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是应《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作为落实安全责任的主体,降低企业风险,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是企业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本课程以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为主体,重点讲解了企业如何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通 过学习,让大家能够掌握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相关知识要点,能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降低,隐患消除,全面提升全员的隐患排查能力,创造一个舒适的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有11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人的主要直接原因。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10、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二、物的安全状态
主要有4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
三、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缺陷。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一、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是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辨识的基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6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
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它缺陷。
2)防护缺陷
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它防护缺陷。
3)电
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它电危害。
4)噪声
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它噪声。
5)振动
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它振动。
6)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X射线、g射线、a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7)运动物
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它运动物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它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它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
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
作业环境乱、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它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
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它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
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它标志缺陷。
15)其它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
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它易燃易爆性物质。
2)自燃性物质
3)有毒物质
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它有毒物质。
4)腐蚀性物质
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它腐蚀性物质。
5)其它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
细菌、病毒、其它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它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负荷超限
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它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
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它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
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它辨识功能缺陷。
6)其它心理、生理危险、有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1)指挥错误
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它指挥错误。
2)操作失误
误操作、违章作业、其它操作失误。
3)监护失误
4)其它错误
5)其它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2参照事故类别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可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20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爆破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它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它伤害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选用哪种辨识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常用的辨识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1)对照、经验法
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
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中的某些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
1、厂址
从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自然灾害、周边环境、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消防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
2、厂区平面布局
(1)总图:功能(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分区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朝向、风向、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2)运输线路及码头: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
3、建(构)筑物
耐火等级、结构、防火、防爆、安全疏散、朝向、采光、运输通道等。
4、生产工艺过程
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物料)、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等。
5、生产设备、装置
(1)化工设备、装置: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
(2)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
(3)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4)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
(5)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石油库、危险品库等。
(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
(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20种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
(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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