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解读: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直接可以办理深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以办理。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不是每个高级都可以加分,必须是在深圳考试取得的高级紧缺类职业资格证书。
(一)《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收原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毕业证(收复印件);
(四)学位证(收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收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180天(含180)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身份证(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
申办人才引进时,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不可忽视,填写错误将影响审批或要求重新申报。
如遇年龄增长、超龄、政策变动、跨年度等情况,可能失去申办的机会。
婚姻状况
本人属于哪一类状况应如实填写:未婚、已婚、再婚、复婚、离异、丧偶等。
属再婚、复婚、离异的需提供原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未婚怀孕或生育的
必须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小孩需要随迁的,小孩和申办人必须是在同一户口本,并且需要关于小孩抚养权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小孩是归属申办人抚养。
户口迁出与迁入派出所
迁出派出所按照本人户籍地户口本上的派出所名称填写,迁入地派出所是指申办人办理成功领取调令后,将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入深圳后准备落入的派出所。
落户派出所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在同一地域,如辖区街道办或区计生局,如果填错拟入户派出所,将影响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也难以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