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解读: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直接可以办理深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以办理。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不是每个高级都可以加分,必须是在深圳考试取得的高级紧缺类职业资格证书。
1.人才引进迁户
该规定优化了人才引进迁户政策,将人才引进迁户由积分制转为条件制执行,明确达到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条件的人才,即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入户,体现人才优先。
2.存量人口入户
政策调整后,将增辟存量人口专用“居住 社保”入户渠道。对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开辟新的积分制入户通道,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
3.投靠类迁户
在投靠类迁户政策方面,入户条件同样有了适度的放宽。其中,配偶投靠入户政策分居时间,由满3年放宽至满2年;
取消老人投靠入户政策多子女投靠人入户“就小不就大、就近不就远”的条件限制,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8年可申请随迁。“
1、年龄35周岁以内的人员,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有深圳社保者满6个月以上的,可以直接入户。
2、年龄35周岁以内的人员,考取深圳市高级紧缺工种证书(70分),有3年深圳社保人员,可以直接入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内,有社保6个月以上的可以直接入户。
4、年龄35岁以上40岁以下的人员,不管是初中高中学历,考技师(90分) 1年深圳社保,可以直接入户。
5、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45岁以下(需同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6、如果你不符合上面5个条件,结合2019年深圳入户政策条件变化调整,那么只能**积分满100分来申报入深户了。
A.年龄在35周岁以内,可以加5分,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不加分。
B.社保五险每交满1年,可以积7分。社保封顶积分是30分。
C.全日制大专可以积70分,非全日制大专积60分,非全日制本科80分。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不积。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人才引进测评积分达到100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