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但人力资源部门未受理书面材料的,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修改信息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修改信息后重新打印相关业务表格。
2、已经人力资源部门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但未审核完毕的,不能进行信息修改。
修改信息:呈报单位进入人才引进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修改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已领取的审核文件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审核文件。
撤销信息: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在“进度反馈”— “在职人才引进”中选择人员,点击“撤销(终止)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销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后,按照申请表上的材料要求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办理。
如需要撤销2012年1月1日之前申报的申报信息,由原呈报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盖章后,退回已领取的审核文件(招调通知、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的还有“农转非”指标卡,下同)到市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办理。如原单位已不存在或本人已离职的,由申请人本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退回已领取的审核文件,到市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