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户办理,专注于苏州落户领域
提供苏州积分入户,人才引进,房产落户等服务
快速咨询苏州落户方式
1、人才引进落户
1)本科满一个月社保,大专满连续两年社保,至提交审核资料时不能中断;
2)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3)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档案找得到(如果不知道档案在哪,先问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一般学校会保存两年,之后转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
5)若有房产证,可以直接落到房子上,不论房子大小及产证取得时间;若无产证,先落集体户口,等产证办下来时再转。
2、积分落户
积分管理是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入医)等待遇。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条件为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
备注:
1、市区范围内指的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不包括吴江区及各县级市)。
2、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落户咨询苏州---家庭好处1、子女**读**,教育资源丰富3、优厚的社保福利待遇4、完善的医疗,生病养老无忧5、一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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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准备去国外留学,档案该如何处理?
毕业后准备去国外留学的,可在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委托保管手续。
毕业后赴外就业,档案该如何处理?
到市区以外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将档案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就业地不接收的,可在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委托保管手续。
怎么才能查到我的档案已到苏州?
如您的档案已寄送到苏州,您可以登录苏州人才公共服务网进行自主查询,查询网址:http://szrczx.jsszhrss.gov.cn/。
长期未到档的,请直接与毕业院校或原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查询。
今后学历、工作经历变动,需要补充档案吗?
档案是珍贵记忆的相册、完美人生的写照,也是个人职业发展、维护权益的较好佐证。不论是用人单位或个人,在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较新学历或职称、原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等时候,都应及时到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信息和材料的更新手续。
超过年龄45 岁人群。,超过 45 岁的不能再办理入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 50 岁。
这类人群想入苏户也很难,因为要扣分,而且扣分比重很高,基本上不太可能办理入户了
根据苏州入户政策,有黑名单而没消除的,经苏州市人才引进系统查询核实后,基本入户不成功。
办理入户一直以来都是要求社保是在苏州正常缴状态的。**少要交够7 个月,而且社保在办理期间尽量不要中断。
本人属于哪一类状况应如实填写。属再婚、复婚、离异的需提供原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这类人群必须办理“苏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小孩需要随迁的,小孩和申办人必须是在同一户口本。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1、人事(职工)档案
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网上申请审核**后,直接**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⑵、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
4、户籍证明
⑴、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⑵、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