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户办理,专注于苏州落户领域
提供苏州积分入户,人才引进,房产落户等服务
快速咨询苏州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验证证明;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含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的,应提供全国或江苏省各级人社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级各部门发放的职称证和档案里职称评审材料;
3、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及社保编号;
4、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证;
5、本人有效居住证;
6、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证明材料及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接受孕环情检查的证明。
全日制大专,积分70,全日制本科,积100分;
非全日制专科,积分60;
非全日制本科,积分80。
中专、高中、初中等学历不积分。
养老保险累计满12个月积3分
其他险种累计满12个月积1分
如果是买五险的话,每满1年可积7分。
注:应届毕业生和留学生不要求社保
18~35周岁(不包含35周岁)加5分
35~40周岁(不包含40周岁)不加分不减分
40~45周岁每满一岁减2分
45周岁以上已经是超龄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苏州人才引进**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办理苏州户口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超过年龄45 岁人群。,超过 45 岁的不能再办理入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 50 岁。
这类人群想入苏户也很难,因为要扣分,而且扣分比重很高,基本上不太可能办理入户了
根据苏州入户政策,有黑名单而没消除的,经苏州市人才引进系统查询核实后,基本入户不成功。
办理入户一直以来都是要求社保是在苏州正常缴状态的。**少要交够7 个月,而且社保在办理期间尽量不要中断。
本人属于哪一类状况应如实填写。属再婚、复婚、离异的需提供原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这类人群必须办理“苏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小孩需要随迁的,小孩和申办人必须是在同一户口本。
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 附加分 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
得分标准:
大专(高职) 30分
大学本科 60分
硕士研究生 200分
博士研究生 400分
按较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
得分标准:
按较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 不累加计分。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居住情况积分
房产面积得分标准:
拥有且居住房产面积gt75㎡ 60分
超过75㎡的 每增加25 ㎡加20分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 1 年加 30 分, 较高分限 300 分。
苏州入户积分测评
积分达到100分,预约办理
当面进行材料核验
缴费并签订办理合约
提交办理材料
下发调令
办理落户事宜(老家迁出、本地迁入)
更换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