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执业医师考试注册
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临床专业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结合医师?
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关键词-如何准备执业医师考试?
做真题,把握方向
指导书和教材完整的看完一门以后(记住是仔细的过了一遍而不是走马观花),这时候可以看老师在课程讲义中插入的历年考题,把已复习完的那一科的考题仔仔细细做一遍,这时候你会发现很多问题:首先是书看得太粗了,根本没想到会考那么细;其次是书没看到点上,按照过去在学校的学习方法背大条条框框根本做不对几个题;第三是病例题知识连贯性很强,不太好找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最后是发现自己差得实在是太远了,书到用时方恨少之感油然而生。到这时候你可能自信心要受到点打击,但是没关系。坚持就是胜利,因为你已经开始把握医考命题的方向和规律了,为后面的复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执业医师执业规则
1、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2、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关键词-执业医师资格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