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7年5月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场检查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