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养正”教育不可忽视
1月12日,湖南省沅江三中高三2班的班主任鲍方在办公室遇刺。杀死他的,是班里的尖子生、“爱徒”罗某杰。成绩优秀、前途光明的学生,竟然向对他寄予厚望并百般关照的老师痛下杀手,为什么?罗某杰称:“老师太严厉了。自己既为出校时间被挤占感到憋屈,更为通知家长的做法感到愤怒,以至于激动,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但这显然只是诱因。几天来,多家媒体都在深入挖掘,显然都是在探究更深层次的原因。
11月20日,澎湃新闻发表了关于此案的长篇报道,披露了不少“被忽略的细节”,其中**让我感触的是关于罗某杰儿时的故事——报道称,罗某杰“体弱多病,妈妈和奶奶就烧香拜佛,求保佑。有一次,他居然跳到佛台上。”“罗某杰四五岁时很调皮,用20多厘米长的棍子,敲在邻居老太太的头上。父亲罗平一生气就把他拎起来,摁到池塘里,吓唬他。他立刻认错:‘以后不会犯了’。”罗某杰越不听话,家里的管教越严格。
从上述两个细节中,不难看出:罗某杰从小对长辈、老人都缺乏基本的敬畏,父母对他的“大不敬”所采取的管教措施则主要是暴力。罗某杰虽然承诺“以后不会犯”,但那显然是缘于对暴力的恐惧,而不是源自内心的认同。而一旦恐惧感消失,或情绪一时失控,心中的魔鬼就会突然蹦出来——罗某杰举刀刺向老师,就是因为老师在给他的父母打电话……
说到这里,不禁联想到了赵先德及他的团队创设的“儿童性格涵养教学法”及“性格养正”教育体系。他认为,七岁之前是性格养正的关键期,而“仁爱”是性格涵养的重要内容。先“亲亲”,后“仁民”,再“爱物”。只有从小养成了“仁爱”意识,才能很好地处理与自我、亲人、朋友乃至自然界的关系,从而为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涵养”是润物式的,需要耳濡目染,而非耳提面命。“养正”不是“矫正”,它**需要的是爱,而不是暴力——要用爱去浸润儿童的心灵,让孩子的心中充满爱!
班主任鲍方对罗某杰关注有加,安排他坐在教室靠前的位置。虽然罗某杰的家境不差,鲍方还是为他争取了助学金。但罗某杰却说:“我不觉得班主任对我多好。”心中缺少爱的人,往往也感觉不到别人对他的爱。罗某杰显然不懂得“爱之深,责之切”的道理,他把老师的“责备”当成了“发难”,把别人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种“爱匮乏症”,主要就是源自早期教育。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养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血淋淋的事实再次证明了“性格养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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