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师及个人形象设计国家职业资格招生简章
一、申报条件:
级 别 |
报考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
化妆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
1、年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现象 2、喜欢或有志从事相关行业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
化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
1、取得初级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2、连续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 |
二、培训计划:
班型 |
日常班 |
授课时间 |
根据课表安排 |
培训开始时间 |
常年,随到随学 |
考试时间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考试 |
成绩公布时间 |
考试结束后2个月电话通知 |
证书发放时间 |
成绩公布后3个月(以劳动部核发为准) |
授课地点 |
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 |
三、培训内容:
1、基础课程:认识化妆品、化妆工具、3D立体打底、多种眉形练习、时尚眼妆、鼻唇化妆技法、基础发型。
2、跟妆课程:色彩知识与应用、眉形与脸型的配合、眼睛的调整与妆型变化、整体妆面的变化、多款发型的变化组合、妆面与发型的整体配合。
3、增值课程:新娘基础美甲、基础人体彩绘、唯美新娘白纱造型、优雅晚宴造型、复古旗袍造型、韩式新娘造型、欧式新娘等30款实用造型。
4、个人形象设计
四、鉴定方式:
考试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为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化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两张,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全部资料须携带原件验证)
六、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
(具体课程请咨询老师)
咨询电话:022-58652702 张老师
QQ:252884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