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造工程施工办理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参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第(一)项登记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许从事建造项目施工办理工作满15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免于部分科目:
1.已获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免于“施工办理”和“施工规程及相关常识”科目,只参与“专业工程办理与实践”一科考试。
2.取得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修建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后,《修建工程施工办理》科目能够免试,只选修《修建工程法规及相关常识》和《专业工程办理与实务》两门课程。
二级建造师请求考试的条件一般如下。不同的省份可能有不同的条件。请参阅当地二级施工人员的检查文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造工程施工办理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参加二级施工资质考试。
(二)契合上述第(一)项挂号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建造项目施工办理工作满15年,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免于部分科目:
1.已获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企业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免于“施工办理”和“施工规程及相关常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办理与实践”一科考试。
2.获得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修建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后,《修建工程施工办理》科目可以免试,只选修《修建工程法规及相关常识》和《专业工程办理与实务》两门课程。
(3)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践工作需要,挑选“专业工程办理与实践”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请求人必须在参加考试前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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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立: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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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立: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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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历,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历实施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题并组织考试的准则。一起,考生也能够挑选参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历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出题和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施当地办理和当地出题准则。取得建造师执业资历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通过注册挂号后,即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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