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的发展方向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据此,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消防工程师的学习知识点
充分掌握学习资料能够帮助提高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关于资料,不再多而在于学的精,一大推的未必看完,慢慢你会失去信心。首先3大本教材必须的,3本考点图析、考点汇总、习题集、试卷以及网课教程。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建规和建规图示很重要,考友最好有纸质版或者准备一份电子版,备考中一定能用到。还有就是考点汇总,这个对关键知识点的辨析很到位,加深对关键知识点的理解记忆。同时习题集合试卷的作用也比较大,现在已经有三年的真题了,虽然三年来难度变化都较大,但是研究真题的好处就是发现那些篇章是高频考点,对知识的考察方式,以及案例出题的常用套路等,把真题认真做两遍,在结合真题讲解的网课教程听一听,对提高通过率还有很大的帮助。
注册消防工程师部分科目面试条件
1.一级消防工程师: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面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各地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须按照各地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报考须知:(具体以各地报名公告为主)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专人统一报名或委托他人及机构代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事宜的,考试机构不予受理。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