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讲座
一、培训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制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按照“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适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公民日常工作生活消防安全需求,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目的、内容、课时,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二、培训目的
**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提高火灾预防、初起火灾处置及火场疏散逃生能力。
三、培训合作对象
街道、协会、大型社区、乡镇、物业、保安、酒店、医院、学校、化工、交通枢纽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展开社会消防安全方面的公益讲座和培训。
四、培训方式
1.内部可以利用投影组织集体学习.
2.统一组织安排集中人员,我校老师上门现场面授,需提前联系、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