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师资格证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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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2011年11月考试改革后,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二、培训项目
三、报考条件及说明:
1、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小学、幼儿园;本科学历可以报考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2、在校生可以先参加两学科和普通话考试,毕业再申请认定。
3、证颁发:考试合格颁发《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为2年。
4、报名及考试时间:一年考试两次,具体可参见**通知
5、培训班报名时间:开课前2周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未毕业学生可携带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2寸蓝底照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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