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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2019全新课程体系助力考生 拿证

13年教学经验,能深刻把握考试规律及思路,制定出的学习体系更合理,更科学

考点精讲
2天/科 预计2019年1月陆续开课

全面熟悉教材,梳理教材结构及章节框架,提炼出每科章节的重点、难点、必考点,逐一突破,并以典型历年真题进行全面讲解,达到掌握考试题型,解题方法,夯实基础,熟悉考试趋势的目的。


习题解析
8学时/科 预计2019年4月陆续开课

配2套模拟题进行摸底定位训练,帮助学员查漏补缺,针对性制定个人强化复习计划。


强化冲刺
1天/科 预计2019年5月初陆续开课

针对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总结高频考点及常见题型进行强化练习,训练做题技巧,对短板知识进行强化性、针对性讲解,起到初步的考点预测效果。


模拟预测
8学时/科 预计2019年5月陆续开课

经典题库强化训练,在线模考自测,掌握考试规律,重点强化,提前适应考试状态。


考前点题
0.5天/科 预计考前1周开课

圈画核心考点,压缩考试知识点,每科浓缩数页A4纸考点,并将考点转化为章节习题/模拟试题,实现由点到题的转化,帮助学员 掌握考点。


考前集训
1天/科 预计考前1周开课

优路强大的师资队伍及时结合考前资讯,集中授课,圈化核心考点,并将考点转化为习题进行强化冲刺训练,全面帮助考生提前进入考试状态,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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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试大纲

对于报考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而言,考试大纲相当于考试的核心所在,直接决定着考生复习的方向和重点。为帮助考生抓住考点进行复习,今天,优路教育将2018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试大纲分享给大家。

2Z101000 施工管理

2Z101010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2Z101020 施工管理的组织

2Z101030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2Z101040 施工项目管理目标的动态控制

2Z101050 施工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2Z101060 施工风险管理

2Z101070 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2Z102000 施工成本管理

2Z102010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2Z102020 建设工程定额

2Z102030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40 施工成本管理与施工成本计划

2Z102050 施工成本控制与施工成本分析

2Z103000 施工进度管理

2Z103010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和任务

2Z103020 施工进度计划的类型及其作用

2Z103030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2Z103040 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2Z104000 施工质量管理

2Z104010 施工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

2Z104020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2Z104030 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2Z104040 施工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

2Z104050 施工质量的政府监督

2Z105000 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2Z10501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

2Z105020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Z10503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2Z105040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Z106000 施工合同管理

2Z106010 施工发承包模式

2Z106020 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2Z106030 施工计价方式

2Z106040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2Z106050 施工合同的索赔

2Z107000 施工信息管理

2Z107010 施工信息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2Z107020 施工文件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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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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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相关知识资料:讲义(10)

2Z203013熟悉和解与调解

2Z203020证据

2Z203021掌握证据的种类

2Z203022熟悉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2Z203030民事诉讼法

2Z203031掌握诉讼管辖与回避制度

一、诉讼管辖

3.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排除了诉讼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的关系是: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均适用专属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了三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发包人和承包人也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发包人住所地、承包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施工行为地(工程所在地)的范围内,**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重点解析:

1.理解什么是专属管辖。

2.注意“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2Z203032掌握诉讼参加人的规定

2Z203033掌握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一、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将会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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