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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二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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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新课程体系助力考生 拿证

13年教学经验,能深刻把握考试规律及思路,制定出的学习体系更合理,更科学

考点精讲
2天/科 预计2019年1月陆续开课

全面熟悉教材,梳理教材结构及章节框架,提炼出每科章节的重点、难点、必考点,逐一突破,并以典型历年真题进行全面讲解,达到掌握考试题型,解题方法,夯实基础,熟悉考试趋势的目的。


习题解析
8学时/科 预计2019年4月陆续开课

配2套模拟题进行摸底定位训练,帮助学员查漏补缺,针对性制定个人强化复习计划。


强化冲刺
1天/科 预计2019年5月初陆续开课

针对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总结高频考点及常见题型进行强化练习,训练做题技巧,对短板知识进行强化性、针对性讲解,起到初步的考点预测效果。


模拟预测
8学时/科 预计2019年5月陆续开课

经典题库强化训练,在线模考自测,掌握考试规律,重点强化,提前适应考试状态。


考前点题
0.5天/科 预计考前1周开课

圈画核心考点,压缩考试知识点,每科浓缩数页A4纸考点,并将考点转化为章节习题/模拟试题,实现由点到题的转化,帮助学员 掌握考点。


考前集训
1天/科 预计考前1周开课

优路强大的师资队伍及时结合考前资讯,集中授课,圈化核心考点,并将考点转化为习题进行强化冲刺训练,全面帮助考生提前进入考试状态,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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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各省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了,想要报名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早做准备了。今天,优路教育整理了2019年各省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表,并及时更新。考生可收藏此页并持续关注优路教育二级建造师频道。

2019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汇总
地区 打印时间 打印入口 备考资料 提分课程 Q群交流
北京 2019北京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北京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上海 2019上海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上海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天津 2019天津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天津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重庆 2019重庆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重庆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浙江 2019浙江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浙江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江苏 2019江苏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江苏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河南 2019河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河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安徽 2019安徽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安徽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四川 2019四川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四川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山东 2019山东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山东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湖北 2019湖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湖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福建 2019福建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福建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河北 2019河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河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山西 2019山西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山西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陕西 2019陕西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陕西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湖南 2019湖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湖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江西 2019江西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江西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广东 2019广东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广东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广西 2019广西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广西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黑龙江 2019黑龙江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黑龙江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内蒙古 2019内蒙古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内蒙古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吉林 2019吉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吉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辽宁 2019辽宁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辽宁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贵州 2019贵州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贵州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云南 2019云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云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海南 2019海南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海南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甘肃 2019甘肃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甘肃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青海 2019青海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青海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宁夏 2019宁夏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宁夏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新疆 2019新疆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新疆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西藏 2019西藏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西藏二建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 点击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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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复习笔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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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将主要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计算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如何约定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箅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箅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箅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返还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勘察、设计单位共同质量责任1.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2.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 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币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勘察单位单独的质量责任:由于勘察单位提供的资料会影响到后续工作的质量,因此,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里必须真实、准确。

设计单位单独的质量责任1.科学设计的责任2.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3.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 4.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 1.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2.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5.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标准化法》按照标准的级别不同,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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