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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什么,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2017年度执业药师证书正在陆续发放中,当拿到执业药师证书后就需要关注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如何进行继续教育?执业药师证书不注册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分?执业药师注册时候要提供多久的继续教育证明呢,环球卓越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执业药师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的必要条件,是正确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导和自修3类,包括培训、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审批继续教育内容。各省级药监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工作。
为什么办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情况一:你有资格证,以后都不打算注册
解决办法:收好就可以。但如果你回心转意想注册,要把往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补上,才能顺利注册。
情况二:你有资格证,暂时不注册,但以后n年后会注册
解决办法:每年需要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只有每年都拿到规定的继教学分后,需要注册时,才能顺利注册。
情况三:已经注册,但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药师证也失效
解决办法:每年都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修到相对应的学分。这样子延续注册时才能顺利注册。
注:具体有特殊情况,必须咨询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
执业药师如何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开办前一般当地都会有通知的。注册单位也会了解部分流程。目前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培训一般由当地的药师协会负责,具体以当地的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通知中会说明怎么办理继续教育,在什么地方办理教育。
2、继续教育需要交费才能参加的。具体的费用信息由相关部门来进行公布,费用相关部门规定。具体费用可参考执业药师各省市继续教育网站及费用。
3、继续教育部分地区可能是面授,也可能是网上学习。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相关问题
1、**年拿到执业药师证书,不需要继续教育就可以直接注册。比如2017年11月参加考试,**后,一般会在2018年3月份左右领取证书,2018年以执业药师的身份执业就需要注册,注册的时候不需要继续教育证明;
2、拿到执业药师证书,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但是几年以后想注册的时候,注册部门会要求出示考取证书后的继续教育证明,虽然目前继续教育的学分可以补,但也需要在相应报名时间段内,为避免后续注册的时候麻烦,建议坚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
3、执业药师注册后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满三年需要再次注册。
错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怎么办?
有的考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该怎么办呢?因各地政策有差异,建议考生们可以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执业药师协会、药监局这些继续教育部门,做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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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前所未有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以有形物品形式出现的发明;方法发明则是指为解决某一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
医药领域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分为两大类:
1.产品发明 包括新化合物、已知化合物、药物组合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制药设备及药物分析仪器、医疗器械等。
新的化合物,无论是活性成分,还是非活性成分但有医药用途;无论是合成的还是提取的;无论是有机物、无机物、高分子化合物,还是结构不明物和中间体,对该新化合物及其药物组合物都可以申请医药产品的发明专利。制药领域中涉及到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和药物前体。
已知化合物,或是首次发现其有医疗价值,或发现其有*二医疗用途的可以申请药品的发明专利。
药物组合物,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至少一种是活性成分,一般要求这种组合具有协同作用或增强疗效作用,具有非显而易见的优点的,可以申请药品的发明专利。
2.方法发明 包括生产工艺、工作方法和用途发明。
⑴ 关于药物的新用途 对于一种老药,发现了其具有新适应症,可**限定用途的形式申请方法发明专利。
⑵ 关于天然物质 以天然状态存在的物质,不能申请医药专利,但首次从自然界提取出来,其结构、形态或其物理、化学参数是以前不曾认识的,能够表征,在产业上有应用价值,可以申请产品和方法发明专利。如在美国曾授予从肾上腺组织分离出来的纯肾上腺素的医药专利。
⑶ 关于微生物 未经人类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不授予医药专利权,不具工业实用性,属于科学发现;只有当微生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具有特定的工业用途时,微生物本身才是可以授予医药专利的主题。在该领域,由自然界筛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和**理化方法进行人工诱变生产新微生物的方法不能重现,不具工业性,不能授予医药专利权。
⑷ 关于生物领域 基因工程产品和其生产的技术与方法可申请医药专利。
⑸ 关于医疗器具 为实现某一医疗仪器或设备而建立的方法,即使其中某一步骤还要与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相接触以获取信息或数据,只要该方法的实施仅是完成某一医疗仪器或设备时,可授予专利权。例如一种为实现血流速度测量仪器的连续超声波多普勒方法。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医药领域中,某些与功能相关的药物剂型、形状、结构的改变,尤以避孕药及药具居多;诊断用药的试剂盒与功能有关的形状、结构;生产药品的专用设备;某些药品的包装容器的形状、结构;某些医疗器械的新构造等,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指以人体为对象,对人体起到诊断、治疗、保健作用的器具。国家有关部门公告明确规定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结合的医疗器具不授予实用新型医药专利权,反之则属于实用新型医药专利的保护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完全以医疗器具是否直接和人体相接触作为“直接作用”的判断依据,而应以治疗机制为判断依据。
2.制剂方面的实用新型 某些与功能相关的药物剂型、形状、结构的改变,某些医疗器械的新构造等。如某种新型缓释制剂、某种单剂量给药器以及包装容器的形状、结构、开关技巧等。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在医药领域中,药品包装容器外观等,可以**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保护,其包括:
1.有形药品的新造型或其与图案色彩的搭配和组合。
2.新的盛放容器(如药瓶、药袋、药品瓶盖)。
3.富有美感和特色的说明书、容器等。
4.包装盒等。
**外观设计专利,可以保护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如包装盒等不受他人仿制;同时,知名药品还可以**保护与其相关的外观设计进而保护该药品本身。
《专利法》*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