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实时跟踪教学 做你的坚强后盾
教学情况实时跟踪
向授课老师反映各科考点的考频分析及研究结果,同时保障授课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
专业全职教研团队,
针对不同学习阶段自主研发教辅资料;整合实战教学经验和考情分析,配备同步课程讲义;自建完善考试题库,定期更新、优化;
学习疑问24小时内解决
配备专业教研人员解决各种学习难题,24小时内进行专业指导;直播面对面答疑,疑难问题不过夜,及时解决学习问题;
2018年执业药师考前辅导招生简章(执业中/西药师)
班型 | 课程模块 | 辅导价格 | 课程说明 | 配套资料 | |
---|---|---|---|---|---|
单科 | 全科 | ||||
精品提分班 点击购课 在线咨询 |
真题导学 基础精讲 精练习题 |
学时:192学时 1、构建知识体系,详细讲解考试涉及知识点; 2、题-点-题学习模式,既能学会考点,也能做对考题; 3、科学课程服务,学完有题练,疑问随时答。 |
1.《2015-2017年真题汇编》 2.《执业药师内部教材》 |
||
VIP直通班 点击购课 在线咨询 |
真题导学 基础精讲 精练习题 强化冲刺 模考点睛 核心直播 |
学时:288学时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果; 2、构建知识体系,浓缩知识点,讲授解题方法与技巧; 3、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4、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
1.基础精讲讲义 2.强化冲刺讲义 3.模拟试卷4套 4.《考点抢先看》 5.《考点自查》 6.《核心考点直播课讲义汇编》 |
||
精英集训班 点击购课 在线咨询 |
真题导学 基础精讲 精练习题 强化冲刺 模考点睛 核心直播 考前集训(14天) |
学时:288学时 14天考前集训面授 1、含VIP直通班网络课程; 2、提炼重难点,把握高频考点; 3、讲练结合,仿真模考检验,迅速提升得分能力; 4、临考划重点,浓缩考点。 5、核心师资授课,提纲挈领; 6、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
1.基础精讲讲义 2.强化冲刺讲义 3.模拟试卷6套 4.《考点抢先看》 5.《考点自查》 6.《核心考点直播课讲义汇编》 7.《考前150点》 8.考前集训课堂资料 |
相关推荐:苏州执业药师培训 苏州执业药师培训班 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
本文是由中大执业药师考试网编辑整理的执业中药师考试中药知识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更多执业中药师辅导资料尽在中大网校执业药师考试网。
食品检验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五十八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第六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相关文章:
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中药知识二考点解析汇总
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中药知识一考点解析汇总
2013年执业中药师考试辅导资料汇总
更多关注: 报考条件 考试介绍 免费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