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如何准备执业医师考试?
可以准备一本复习指导书,市面上行行色色的指导书很多,可以选择一本口碑相对较好的,其作用在于它总结的内容好,相当于一个纲要,为复习搭好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但课本才是重点,看复习指导书一定要结合本科的教材(当然主要是指临床科目)。历年考试过病例题在指导书上往往找不到确切答案,只有通过教材前后连贯分析才能得到。大家看一道2006年的助理考题:骨折的临床愈合标准为:A(略);B(略);C.解除固定后,观察两周局部不变形;D.受伤上肢平举10KG重物能坚持1分钟;E.X线示骨折线模糊,有间断性骨痂通过骨折线。答案应该选C.但选D或E的人很多。D错在平举1KG,不是10KG,,而E错在应该有连续性骨痂,而不是间断性骨痂。
关键词-执业医师执业规则
1、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2、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关键词-执业医师资格注册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