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考试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
加薪升职
**经济师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就可以在单位被聘任为经济师职称,在职场上可以增值,级别越高加薪就越多。一般取得经济师职称证书后的小伙伴工资都会上涨500~2000元。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
有的企事业单位会**评定职称来决定薪资级别或决定晋升,考取经济师可以提高自身的晋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