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公共课程:《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73号令)》《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法》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选修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信息规范化》《成本核算制度》《XBRL基础知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8号》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二》
会计人员资格证书管理
证书管理:6年换一次证书,会计网个人名下已具体标注,到期前半年方可进入个人系统申请换证事宜,继续教育学习完毕直接上传到会计网个人名下。
从业证书到期换证-换证流程携带资料
1、登录陕西会计网右侧-会计服务网上大厅-个人信息查询或者定期换证登记系统;
2、确认基本信息,如信息有误点击信息变更进行变更申请,申请变更后确认基本信息;
3、基本信息确认成功后,等待会计管理部门远程审核证书照片;
4、证书照片审核**后,提交换证申请,打印换证申请表;
5、申请提交成功后,应认真检查页面显示的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正确请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打印后由本人签字。申请人须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确认基本信息时如果进行信息变更,应在办理换证业务时,按照系统提示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同时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申请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原件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一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同时**基本信息变更业务,无需打印变更登记表和进行变更预约)
如果对以下某项信息进行变更,则需要携带变更内容的对应资料,不变更则不需要携带:
1、派出所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姓名变更】
2、派出所开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变更】
3、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下学历不需要携带)(变更后的学历(学位)为国外学历(学位)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学历(学位)信息发生变更】
4、变更后的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进行变更】
5、变更后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单位】
6、变更后的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变更单位】
7、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