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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会计职称证书大变革,初级和中级报考条件和考试内容都有很大变动。很多专家预测,未来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加大,满足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大幅度减少。

随着《会计法》的修订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深化落实,多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职称改革实施意见。

对此,叔来预测下未来会计职称考试可能的10大变化。

一四个增加:重点涉及内容和行业组合

1、考场次数增加

历年来,每年初、中、高级职称仅举行一次考试,一次失败后只能选择来年再战。

随着会计证被取消,初级职称证书顺利“上位”,成为会计人和用人单位眼中的新门槛,关于增加考试次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很多考生不禁会问:如果实行一年多次考试,初级职称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何差别?

有专家指出,会计证之所以被取消,是因为它没有起到门槛的作用,考试简单,而且每年考试次数比较多,加上没有报考限制,才导致持证无法上岗的局面。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年多次的设想不太现实。如今,会计职称考试体系比较完善,加上增设了正高级会计职称,初级已默认为会计行业新门槛。因此,不大可能再重蹈会计证的覆辙。

但是,随着会计人才评价系统的逐渐完善,未来的调整可能性也客观存在。

2、增加素质考核

2017年修订的《会计法》中,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被强化了,违反相关纪律者,所需承担的后果由原来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变为终身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018年的初级会计职称教材中,《经济法基础》科目新增了会计法律制度章节,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以及违反会计法律制度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成为了新增的考点。

可以预计,会计法律制度与职业道德必将走进会计职称考试,成为每一位会计师的必备素养。

3、增加实务考核

2018年的初级会计职称教材中,《初级会计实务》一科新增了中级职称《财务管理》科目中的财务管理基础知识。

这不仅响应了政府针对管理会计发布的相关政策、凸显了管理会计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会计职称考试体系的一体化进程:各层次职称考试的知识结构虽界限分明,但也彼此衔接,力争形成层层递进的评审体系。

这也意味着:取得较低层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仅拥有了申报更高级职称的条件,也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报考更高级别考试所需的理论知识。

4、增加考试难度

截至2017年底,我国**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分别为443万、180万、14万。初级职称会计人员供过于求,中级职称持有者相对不足,高级人才更是严重紧缺。

这显然与会计行业人才需求不符。

2018年职称体系大变革,初级职称势必会增大考试难度,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三个限制——提高会计职称考试门槛

1、限制专业

2018年2月,司法部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报名条件进行了新规定:拥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方可报名参加法考。

目前,会计职称考试只对考生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进行了限制,对专业并无限制。

而随着行业饱和、底层人员过剩情况的加剧。从今年初、中级报考人数来看,未来会计职称考试也很有可能增加专业限制:考生需拥有相关专业背景,才能参加考试。

2、限制属地

2017年,上海、北京发布的初级职称报名通知,首次在报名条件中加上了“非本地考生需提供居住证、学生证等当地生活或学习证明”这一条件。

江苏部分城市也要求出具当地社保证明。这可以算是开了中级报名资格审核的先河,明年会不会有更多的地区跟进呢?

此举显示:各省市将初级会计师纳入了属地管理体系。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部分地区明确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要求考生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地区报名。

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随着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在地区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计越来越多省份会加强对于会计职称考生的属地限制。

3、限制工作年限

关于限制工作年限,主要是针对那些手持会计证的考生来说的。

关于初级职称限制工作年限的建议,很多考生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考条件做参考,觉得既然中级职称都需要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为什么初级职称考试不能限制财会专业工作满一年才能报考?这样对于初级的**率以及之后的实务能力的提高都能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2018年新政改革,初级职称考试内容新增会计从业和管理的基础考点,对于首次报考初级的考生来说,考试要求增加,考试难度加大。

随着会计行业的发展,未来财务领域对于工作年限的要求将越来越重视。

03两个优化:提高考试效率

1、优化评审制度

根据湖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高级会计职称的评审范围取消限制,不再限于国有企业内,体制内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均有机会申报。

此举符合市场规律,也能更公正的体现出职称评价意义。预期更多地区也将取消这一限制,进一步扩大评审范围。

2、优化认定制度

从多地的职称改革实施意见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职称认定将与职业资格认定更紧密地联合起来。

湖北省的实施意见首次指出:力争打破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相互独立的评价体系,建立互联互**系,今后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注册会计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可按规定认定相应职称。

安徽省的实施意见也提出:将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如会计)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职业资格后,即可认定其具有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向上继续申报高一级职称。

04一个改革:初级可能成为中级门槛

有这个疑问的考生不在少数。2018年新政出炉后,初级会接替会计证成为中级报考的必要条件吗?

另一个支持中级报名需要“初级证”的理由是:财政部“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以后要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制度。

2018年作为新政改革的**年,关于中级改革目前还处于一种过渡阶段,因此,报名并不需要“初级证”。至于以后报考中级是否需要初级证,只能说可能性很大。

无论报考、考试,评审,还是行业改革,会计职称都将扮演起会计人才评价的职责。 当下之余尽快把初级拿到手,以减少后顾之忧。

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隶属于仁和会计集团公司,仁和会计成立于2002年2月。开设针对各个层次的会计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或会计上岗证)、初级会计、中级会计职称的专业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如:不同层次的会计实务操作及会计电算化培训),也有根据社会需求,为企业量身打造的《企业成本核算》、《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合理避税》、《税务稽查》、《财务报表分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控制》、《大型企业财务总经理管控》、《财务总监的秘密》、《出口退税》、《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与费用分析》等特色班及专门针对学员上岗就业需求的《就业培训班》,甚至还有专为个人需求开设的“一对一教学”形式。</p><p>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隶属于仁和会计集团公司,仁和会计成立于2002年2月。开设针对各个层次的会计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或会计上岗证)、初级会计、中级会计职称的专业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如:不同层次的会计实务操作及会计电算化培训),也有根据社会需求,为企业量身打造的《企业成本核算》、《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合理避税》、《税务稽查》、《财务报表分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控制》、《大型企业财务总经理管控》、《财务总监的秘密》、《出口退税》、《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与费用分析》等特色班及专门针对学员上岗就业需求的《就业培训班》,甚至还有专为个人需求开设的“一对一教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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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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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及内容

      •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实务学习,深入解释会计实务工作的知识,添加了金融资产、股份支付等会计实务处理内容,会计账务处理层面逐渐加深。

        经济法

        **经济法的学习,加强对我国公司、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制度及金融、合同、政府采购等法律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拓展法律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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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标收益

    • 1、聚焦考点,精辟讲授教材精髓;逐题解析历年真题中传递的"**密码";

    • 2、案例解析,考点串联;思维导图式考点梳理;

    • 3、取得中级会计师证,进一步提高理论知识覆盖面,加强对会计、税收等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理解;

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主要、**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常见的债权,也是**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

债务概述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 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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