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理财规划师(中级)
一、项 目 介 绍
为提高金融理财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准,促进中国金融理财行业的规范化,2003年初,国家劳动和社会**部组织成立了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并颁布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理财规划师是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国家理财规划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实施进一步标志着理财规划师职业在国内已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随着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混业经营状态已来临。以贵宾理财为表的顾问式金融行销已成为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理财、信托等金融机构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和开展个人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不难预见理财规划师将成为继律师、注册会计师后,国内又一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金领职业。
二、招 生 对 象
1、银行的个人业务部管理人员、培训经理、客户经理和理财专员;
2、证券、基金公司的销售经理、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
3、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营销部管理人员、营业部经理、高级业务员;
4、投资中介公司、咨询公司及经纪公司专业人员;
5、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
6、从事收藏、典当工作的相关人员;
7、对理财规划有兴趣、有意成为理财顾问的各行业从业人员。
三、考核及**颁发
1、学员累积学时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国家《理财规划师培训合格**》;
2、获得国家《理财规划师培训合格**》**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部颁发的《理财规划师》资格**。
3、考核之后两个月公布成绩,成绩公布后两个月颁发**。
四、报考条件
三级理财规划师(助理级)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
二级理财规划师(中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考试科目
注:凡报考国家理财规划师三级(助理级),二级(中级)者,只要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项即可。
考试科目(三级仅考《理论知识和 专业能力》两门):
六、理论知识
职业道德 选择 单选17题,多选8题 答题卡 — 10%
专业知识 单选、多选、判断 单选60题,多选30题,判断10题 100分 90%
七、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 选择 单选100题 答题卡 100分 70%
综合评审 案例分析 3题 笔答 100分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