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硕士作硕士学位的是外国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必须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位认证,相当于中国“双证”享受与国内双证硕士一样的待遇。
教育部明确要求国(境)外教育经验不得在招聘公告中作为约束性标准。
此外,中外合作办学的组织大多是国外知名院校和国内985所学校。因此,从证书和学校层面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的硕士认可度很高。
关于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合作项目、本科教育合作项目、高职院校教育合作项目等。
2003年2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规定》,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高等教育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颁发相应的中国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文凭和学位证书应当与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家颁发的文凭相同。请在该国得到认可。”
如何辨别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
教育部将在教育部官合作项目或组织,将在教育部**和中外合作监督工作服务平台上发布项目批准、项目名称、地址、中外合作主体、学校水平、学校制度、颁发证书、招生人数和招生年龄。
没有中外合作办学批准的,不是教育部认可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不认可。如果学生想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应注意选择经政府机构审查设立的机构或项目,防止落入非法办学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