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方针和反腐倡廉的背景下,招投标采购工作与合同谈判、合同执行相对以前有了重大的变化,因而企业尤其是投资类企业强化采购招标、合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既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又是企业自身规范化务实管理的迫切需要,必须认真贯彻实施。
●掌握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基本概念及操作流程;
●提升营销人员将自身在政府采购项目运作中建立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体现在招投标环节中的能力与水平;
●通过参与政府采购市场,了解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从而有效地指导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
一、规范的项目采购和招投标决策
◆项目管理流程概述
◆工程承包行业规模与市场分布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介绍
◆PMI项目采购管理标准过程
◆招投标决策:引进还是外包?
◆买方和卖方的不同视点在哪里?
◆项目的三类外包模式
◆招投标决策中的机会与威胁分析
◆招投标风险和可行性研究
二、标准的国际招投标过程
◆世界银行的采购定义
◆世行贷款项目的招投标
◆对外承包工程存在的问题
◆国际竞争性招标ICB基本程序和方法
◆国内竞争性招标NCB基本规则
◆货物采购、土建工程采购和咨询服务采购
◆BOT和TOT
◆FIDIC条款对招投标举足轻重的影响
三、严谨的承包商评估与管理
◆国际承包商评价方法
◆项目后评价方法
◆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评审
◆影响工程承包成败的关键因素
◆如何启动和跟踪下包项目
四、到位的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合同的目的及其要素
◆FIDIC合同条款介绍
◆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的区别
◆如何起草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
◆三类主要合同类型及其计算方法
◆不同形式合同的风险评估
◆如何撰写项目合同工作说明书
◆方案质量、风险与报价审查
◆合同变更管理
◆常用合同支付方法和支付技巧
五、双赢的项目招投标谈判——哈佛谈判术
◆项目商务谈判的原则
◆项目技术谈判的重点
◆项目谈判的五个阶段
◆放弃事先准备,等于谈判自杀
◆如何组织理想的项目谈判班子
◆如何制定可行的项目谈判方案
◆讨价还价的技巧
◆让步的技巧
◆如何化解僵局
◆电话商谈致胜诀窍
◆哈佛项目双赢谈判五大步骤
问:设备招标能否指定品牌?
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操作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项目不得指定货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