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解读: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直接可以办理深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以办理。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不是每个高级都可以加分,必须是在深圳考试取得的高级紧缺类职业资格证书。
1.人才引进迁户
该规定优化了人才引进迁户政策,将人才引进迁户由积分制转为条件制执行,明确达到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条件的人才,即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入户,体现人才优先。
2.存量人口入户
政策调整后,将增辟存量人口专用“居住 社保”入户渠道。对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开辟新的积分制入户通道,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
3.投靠类迁户
在投靠类迁户政策方面,入户条件同样有了适度的放宽。其中,配偶投靠入户政策分居时间,由满3年放宽至满2年;
取消老人投靠入户政策多子女投靠人入户“就小不就大、就近不就远”的条件限制,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8年可申请随迁。“
一、**学历、职业资格、职称计算您的深户积分。
1、初中、中专学历、高中学历自2014年起不再积分。
以上学历,考有紧缺的技师职业资格证(2级)可积90分;
紧缺高级工,70分;
紧缺中级工,40分;
2、非全日制制大专学历积60分,全日制统招大专可70分。
大专学历,考紧缺高级工,另积20分;
大专学历,考技师(2级)职业资格,一共积90分;
注意:2019年政策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为深圳紧缺工种,非紧缺工种一律不积分。
只要不是深圳考的职业资格证一律需要参加综合水平测试,如果发现有虚假行为的,一经发现5年不得入户并记录征信。
一、夫妻投靠,申报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年,被投靠人属"双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内博士、国外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办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台流转到我局,不需要提供纸质资料);
4、申请人的未成年小孩也要一并申请;
5、符合下面条件的成年子女也可随同一起申请;
a.满十八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b.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c.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