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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要求
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1.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2.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
3.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另一方户口在集体户的,应办理并户,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4.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被投靠人属落户成员的按落户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5.落户本市亲友家庭户;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日前,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深圳市深入组织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有56项照顾服务措施,其中就包括投靠子女可落户深圳。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子女具有深圳市户口且在深圳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深圳市居民户口:
1、男性超过60周岁或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女性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3、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补贴领取注意事项
1、培训目录、发放名单、培训机构可前往网站查看具体信息;
2、**参加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
3、符合条件的个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已享受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4、请在证书核发一年内申请。
补贴是在深圳人社局网中的深圳市职业技能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申报
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户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籍迁入申请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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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入户补贴15000元
硕士入户补贴25000元
博士入户补贴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