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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应届生落户深圳户口材料
(一)关于毕业生接收业务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并打印表格。毕业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注册账户、填写个人信息并测评**后,属个人申办的,毕业生直接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属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由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
2.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深户毕业生不需办理迁户手续)。
3.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毕业生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二)关于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帐户,填写个人信息并测评**后提交呈报单位,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经办人审核后提交系统,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市外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方式区别办理招调手续。申请人及呈报单位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前,应核实拟引进人员的身份(干部或工人),再准确选择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2.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以及2019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人才引进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审核后提交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3.经审批**的人员,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呈报单位或申请人如需纸质人才引进审批文件,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也可由呈报单位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并存入人事档案。
(1)非全日制的本科学历,80分
(2)全日制大专学历,70分
(3)非全日制的大专学历,60分
(1)18-35周岁:5分
(2)35-40周岁:无加减分
(3)40-45周岁:从40周岁起减分,加一岁减2分。45岁以上入户很困难
(1)、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
(2)、深圳市社会保险积30分
(3)、工伤、医疗、失业、生育,每种保险每满1年积1分。
第1条 各类迁户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后,再
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一)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纳税迁户条件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应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符合纳税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力资源、民政、经贸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居住社保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 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其户口性质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2条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下),可由有关部门同步审核办理子女随迁入户手续。
第3条 按本规定迁入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应当参加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条件的,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计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4条 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 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坚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1、 注册账号:毕业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申报界面的指引,注册个人账户。
2、 填写信息并测评:个人账户登录,选择“接收毕业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3、 选择代理机构:测评**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并保存。毕业生与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联系,并签订个人申办协议。
5、打印材料:提交成功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4、提交信息: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对毕业生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校核,**后提交。
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应先在人才引进系统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一、申办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办条件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三、市、区立户权属划分
(一)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
(二)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原则上以工商注册地为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但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四、档案保管机构的确定
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调干或调工等业务的,需确定档案保管机构。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商调并保管档案。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系统选择一家档案保管机构建立档案托管关系,委托其代为商调并保管档案。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代办人才引进业务的,其档案保管机构系统自动确定为该代理机构所对应的档案保管机构。
小孩入学
优先录取,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方便
快捷方便办理各种证明证件
可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为您减轻经济压力
全家入户
小孩即随迁,配偶两年后可随迁
申请房产证
可申请用房,免去深圳住房压力
贷款方便
可快捷办理贷款,享受更高额度
健康保障
免费医疗门诊住院,重疾有保障
养老保障
可享受更高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
重要提示
(一)关于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计算
毕业生申报的各项条件的截止时间计算,以在人才引进系统扫描上传报到材料并正式提交系统为准,在提交申报成功时,毕业生需具备与所申报信息一致的相关资质。
(二)关于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已存在调令信息的问题
根据我市户籍系统管理规定,同一申请人只能存在一条入户指标信息。如果申请人之前曾申办过我市人才引进并获批,再次申报时人才引进系统将会有提示,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以及本人情况在下列选项中选择一种:1.“曾申报人才引进取得调令但未办理入深户手续。”2.“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之后户口迁出我市,现需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或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后因学历晋升需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选择后点击按钮“确认属实,同意作废之前信息并继续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后,方可继续申报。本次调令获批时,之前的入户指标信息将作废。第1种未入深户的,之前调令予以撤销;第2种曾入深户的,之前调令改为待查状态,申请人后在办理退休或其他业务需使用之前调令信息的,可向调令使用部门提供之前的入户证明材料来判定该调令的有效性。
(三)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户籍类型”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
续,系统填报“户籍类型”时应填写“农业”。
(四)关于子女信息填写及子女随迁问题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子女信息时,填报“有随迁子女”的,需填写随迁子女信息,非随迁的子女信息不用填写。申请人填写随迁子女信息时,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且符合我市子女随迁相关规定,否则在公安部门入户时将无法正常办理。根据我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五)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如委托代理机构代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在测评**后需选择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本科入户补贴15000元
硕士入户补贴25000元
博士入户补贴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