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考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应试科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1、持证范围加大:“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政策解读】今后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都必须有建造师证书,且一岗一证。
2、加强执业范围:“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政策解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以后各专业方向的建造师证书需求会同步增加,尤其是小众市场的专业方向,其市场价值会不断攀升。
3、取消执业印章:【政策解读】在取消建筑企业资质对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要求后,企业维护资质不再需要建造师证书,但是想要参与招投标接到项目就必须满足建造师证书要求。这样一来,代表着挂项目的挂章就没用了,所以为了“人证合一”政策的落实,“执业印章”取消势在必行。
4、注册条件变化:【政策解读】建造师证书初始注册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但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被记入不良行为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自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从这一点完全可以看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变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