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红叶社会工作者考证培训
做你职考路上的点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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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推出的,适时而且必要,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历史具有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的一步。从2008年起,我国将开展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6月28日至29日举行,该考试由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实施。
根据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含单项60题、多项选择20题。 中级考试题型:《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与《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均为客观题,包含单项60题、多项选择20题;《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案例分析题、方案设计题,共5道题。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中级二科、初级二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考试则为主观题,要求考生结合给出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方案设计
寻找案例分析题出题点
回顾历年考题,结合教材知识点,以下案例分析题的出题点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根据给出的案例分析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此类题目在历年试题中出现率最高,回答此类试题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充分运用案例信息。回答问题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题目中给出的案例,看完提出的问题后,再次反复阅读案例,把案例中关于服务对象需要的描述充分地摘要出来,并进行梳理做答。
②认真分析题目要求。有时题目会要求考生依据一定的理论框架做答,通常可依据的理论框架包括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理论、系统理论或生态系统理论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如果是要求以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理论或系统理论为框架分析,考生可从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及社会发展需要角度,以及需要的环境支持角度归纳案例给出的信息;如果是要求以生态系统理论为框架分析,则要注意“栖息地”和“生活空间”等概念;如果要求以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为框架,考生应按照马斯洛对人类需要划分的五个层次从案例描述中进行摘要做答。
如果没有具体的框架要求,考生就应注意案例中涉及的特定服务对象,例如,如果是儿童案例,就应该以儿童社会工作一章中关于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社会化四种需要为框架做答;如果案例涉及的服务对象是青少年,就要特别关注青少年的自我统一性需要及其个体发展的九个方面;如果是老人案例,就应该以老年社会工作一章中“健康维护”等八个方面的需要为框架;如果服务对象是妇女,要特别敏感社会性别概念,除了“生命保障、生殖健康、权益和发展保障”三大需要外,要特别关注妇女的实用性社会性别需求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
③ 注意“问题”概念。“问题”的概念在这里有几个含义:第一,问题是指服务对象具有的心理或行为偏差,例如青少年的偷盗行为、老年人的精神抑郁等,这些问题也可以从需要的视角看待:青少年有修正行为的需要、老年人有精神治疗的需要等;第二,问题是指环境造成的对服务对象需要满足的阻碍和伤害,例如,青少年的偷盗行为是因为家庭暴力致使孩子离家流浪所致,老年人精神抑郁是儿女虐待造成的;第三,教材中有的章节列出了关于服务对象问题的内容,有的章节没有,回答时要注意参考教材的内容,例如,老年社会工作一章中就有“老年人的问题”内容,包括“疾病与医疗问题、家庭照顾问题、宜居环境问题、代际隔阂问题、社会隔离问题”。
另外,要注意关于服务对象需要的试题有变换提问的可能,例如根据案例分析服务对象的哪些基本权利被剥夺,这样的提问常见于针对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等服务对象。
2根据给出的案例分析服务对象的社会处境
此类题目主要参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第二章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第二节预估的内容,可以提出的问题包括要求考生做服务对象的社会历史报告、画出家庭结构图和社会生态系统图、分析社会网络等。回顾历年考题,曾经出过画家庭结构图的考题,其他三种方法都没有出过,笔者认为,此处有出题的可能。因此,考生要熟悉并学会运用教材中预估的四种方法,学习的技巧是,可以尝试用这四种方法对自己做出预估。
3根据给出的案例分析评价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方案
此类问题给出的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介入案例,要求考生对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进行评析。此类是比较高级的题目,回答此类问题可以从服务方案的价值理念、依据的理论、实施的程序及运用的方法和技巧等层次回答。有可能试题会有具体的指引,例如要求考生从价值理念、依据理论、实施程序或运用的方法及技巧等角度回答问题的具体要求。
4根据给出的案例分析界定社会工作的四个系统
此类问题的考点内容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第一章的第三节。试题会有具体的要求,例如,在2013年的考试中曾经出过依据案例列出行动系统的试题。很有可能再次出现依据案例列出目标系统的试题。此类试题答案明确,易于鉴别。
5根据给出的案例识别服务对象及环境中的资源或积极因素
此类问题出现极可能有“优势视角”的理论框架要求。回答此类问题,首先要回答优势视角的基本观点,然后分别从给出的案例中归纳服务对象个人和环境两方面的积极因素。
6根据给出的案例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成因
此类问题往往有理论视角,例如,有可能给出一个青少年案例,案例中的服务对象有一些偏差行为,提出的问题有可能是“请用标签理论解释服务对象问题的形成原因”。回答此类问题,一定要先回答该理论的基本观点,然后再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因此,对理论的熟悉掌握十分重要。
7根据给出的案例回答关于“目标”“原则”“特点”“方法”“技巧”等问题
此类问题的回答需要对相关的“目标”“原则”“特点”“方法”“技巧”等知识点在记忆的基础上进行陈述或描述。
8根据给出的案例在界定问题及需要的基础上提出介入策略
严格地说此类问题不属于案例分析,而是服务方案设计性质的问题,但在历年的考试中常在案例分析题中出现。回答此类问题,往往需要首先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之后可提出服务的目的与目标,最后提出介入策略。有时试题会有具体的要求,例如,“请用社会性别分析的方法”或“请用系统脱敏法”等针对具体服务对象特别的方法或具体的介入模式要求,那么考生就必须依据具体要求做答。如果试题没有具体要求,那么选择介入策略就可以从直接介入、间接介入和综合介入角度做答。
自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从国家制度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为评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的主要方式和社会工作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水平的主要手段。
作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对社会工作者技术能力资质评定,也是对从事该工作的技术能力工作要求。其职业水平测试具有以下三点作用:
一,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社会服务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大连红叶职业培训学校创建于2004年,是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职业培训学校。成立14年来,红叶始终坚持以教学质量求信任,以管理服务换口碑,以理念创新、模式创新、课程创新服务高成长性人才。
大连红叶职业培训学校现设总校和分校两处校舍,地处沙区兴工街、鞍山路繁华地段,教学场地总计1300平方米,教室配备了投影仪、中央空调、监控等现代化设施。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52人,大部分来自各大学**,75%的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教授、专业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资格;60%的教师具有国家职业鉴定评审员资格,所有教师均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学资质,多年来累计为社会各行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近五万人。
《社会工作师》属于民政部2007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推出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时间、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印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颁证机构不同,但均属于国家**机构,相比较,人社部和民政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水平证书,由于是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所以比职业资格证书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11月 1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
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三)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