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安全生产法》再次修订,既是结合新实际、回应新情况,也是对于权责关系、惩戒标准的升级与适配。“新修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惩处力度”,这是系统考量的结果,也是维持法律威慑力、影响力、引导力的必要举措。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安全生产法》再次修订,既是结合新实际、回应新情况,也是对于权责关系、惩戒标准的升级与适配。“新修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惩处力度”,这是系统考量的结果,也是维持法律威慑力、影响力、引导力的必要举措。
但是,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平台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
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在这个阶段尤其是全国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 一 节 新《安全生产法》总体要求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宗旨、方针、机制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要求
一、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七条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四、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六、安全生产违法:连续处罚
七、未出事故也将追究刑责
八、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九、发生事故应及时救治人员
十、增加违法条款
第三节 新《安全生产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一、安全生产规划衔接
二、建立协调机制
三、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建立举报制度
五、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六、乡镇等应制定应急预案
第四节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新思想新理念
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安全管理实践与创新》
6月09-10日 广州(线上同步)《企业风险与安全生产实战管理班》
6月16-17日 深圳(线上同步)《安全管理-安全零事故-精益KYT理念到实践训练》
6月27-28日 上海(线上同步)《工厂安全与环境管理EHS高级研修班》
7月28-29日 天津(线上同步)《危险化学品与职业健康系统化实战》
8月17-18日 北京(线上同步)《现场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8月25-26日 长沙(线上同步)《精益安全管理七堂课》
9月02-03日 广州(线上同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0月1日 上海(线上同步)《工厂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与管理意识提升》
11月16-17日 北京(线上同步)